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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12       来源:水闸、泵站工程

  济政办字〔2022〕92号 关于快速推进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力支撑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促进乡村振兴,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以解决水的出路问题为重点,坚持流域治理与区域治理相结合,加快实施全域涝区治理、50km2以上的河道及排水控制建筑物治理、水库塘坝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溢洪道下游河道治理等5大类重点水利工程,实现水入渠、渠入沟、沟入河、河入湖,村庄不进水、作物不受淹、水库塘坝不出险,全市防洪除涝体系更完善,防洪除涝能力大幅度提升,为保障粮食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实支撑。

  2022年11月上旬组织开工建设,2023年汛前完成年度主体工程,2023年11月底完成工程验收。

  (一)全域涝区治理工程。针对因排涝站建筑结构损毁、水泵及电气设备不配套、排涝站缺乏等导致排涝能力不够问题,因引排水系统断面小、排涝沟淤积、跨沟桥涵阻水等影响排涝站能力发挥问题,实施排灌站配套提升工程,合理划分排涝分区,科学分析研判致涝原因,系统治理,精准施策,采取新建、扩建、维修加固排灌站,完善配套机电设施,扩挖、清淤排涝沟,配套改建跨沟桥涵等措施,提高区域排涝能力,确保泵站能力充足、机电配套、沟系畅通、运行良好,涝水及时排除,做到农田不受淹、村庄不积水、作物不受灾。

  (二)50km2以上的河道及排水控制建筑物治理工程。针对50km2以上的河道淤积、边坡失稳、堤防缺失、堤身单薄矮小、建筑物老化失修、内外水系不连通造成河道防洪排涝能力不够、涝水入河不畅等明显问题,采取河道清淤扩挖、堤防加固、边坡防护和新改建穿堤建筑物等措施,对河道进行治理,提高河道防洪排涝能力至规划标准,保障涝水顺畅入河,防止洪水外溢。

  (三)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工程。针对东部山区水库塘坝安全风险隐患,对水库实施坝体坝基截渗、护坡、坝后排水工程,对放水洞、溢洪道、交通桥、防汛道路等进行治理,配全管理及自动监测设施、视频系统及照明系统,实施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对小水库坝顶尚未硬化的全部进行坝顶硬化,存在坝基、坝体渗水现象尚未修建排水体或排水体损毁的进行坝后排水体建设和维修,溢洪道泄洪能力不够的进行溢洪道扩挖,使小水库防洪能力达到设计标准;对塘坝实施清淤、坝体加固、坝前护坡、安装水雨情自动监测设施和视频及照明系统等措施,对坝顶进行硬化,溢洪道泄洪能力不够的进行溢洪道扩挖,重点塘坝坝前坡未护砌的全部进行坝前坡护砌,没有坝后排水体的建设坝后排水体,消除塘坝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塘坝抗风险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水毁工程修复工程。及时解决水旱灾害防御中发生的水毁工程和在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水毁工程进行修复治理,恢复工程抗灾减灾能力。

  (五)溢洪道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针对东部山区水库溢洪道和下游河道连接段、下游河道泄洪能力,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排查隐患、系统分析原因,采取清障、扩挖等针对性措施,提高河道泄洪能力,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水库安全,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要把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前期、资金筹措、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狠抓具体工作推进,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全力靠上,共同做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二)强化高标准建设。按照集中治理、规模治理、彻底治理的要求,成方连片推进,不留空白。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严把材料、施工、监理等关键环节,严把工程质量关,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管并重,努力创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民心工程。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前期工作,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各辖区内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和项目立项。对重点水利工程直接编制和批复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应急度汛工程用地、环评等手续在实施过程中按程序办理。多渠道筹集资金,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各级财政加大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力度。特别是对纳入国家和省治理计划的工程,按要求拿足用好配套资金。同时要科学评估财政收支状况、经济实力和承担接受的能力,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筹资渠道、负债水平,形成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四)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管理权限,压实工程建后运行管护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分级、分层次的运行管护体系,做到水利工程责任主体明确、管护经费保障到位、管护模式和管护人员满足实际需求,实现工程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五)强化部门协作。城乡水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对上争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做好建设资金保障。在部门提前沟通、符合用地条件的前提下,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强化水利工程用地保障,年度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环评批复工作保障。交通运输部门督导做好国省道、县乡道路边沟疏通及附属建筑物配套建设,确保排水畅通。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供电公司负责产权范围内电力设施运行维护,做好排水供电保障工作。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优惠贷款。

  (六)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工程建设督查机制,市城乡水务局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并且开展专项督查。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市城乡水务局牵头,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制约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到位的核心问题挂牌督办、专人盯办、重点查办,对进度缓慢、未按期达成目标的进行约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以严督实考推动工作落实。

  济政办字〔2022〕92号 关于快速推进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docx

  济政办字〔2022〕92号 关于快速推进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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