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域办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标准和加强水闸注册挂号作业,更好地习惯新时期水闸运转办理的需求,不断的进步水闸运转办理效能,结合水闸运转办理实践,我部安排修订了《水闸注册挂号办理方法》(以下总称《方法》)。现将修订后的《方法》印发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水闸注册挂号办理方法》(水建管〔2005)263号)一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