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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1       来源:企鹅电竞在线直播官网

  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有效防范和处置暴雨洪水灾害,保证城市防汛排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和《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大纲》、《漯河市防汛应急预案》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防汛排涝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联动。

  3.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管网等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城市汛情信息采集系统。市城管局要会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气象、住建、公安、交通运输、工业与信息化、人防等有关部门健全相互连通的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机制。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发生洪涝灾害和工程设施险情时,属地政府要迅速响应,各级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为副指挥长,郾城区政府、源汇区政府、召陵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人防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工业与信息化委、市沙澧河建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城发司、市供电公司、中国移动漯河分公司、中国联通漯河分公司、中国电信漯河分公司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漯河市城市防汛排涝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2018年市政府职能调整安排,城市防汛排涝职能由市住建委划归市城管局负责,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管理。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及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据需要设立防汛排涝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排涝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城市防汛排涝抢险救灾工作。1.组织城市防汛排涝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

  3.组织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完善工作方案和制度,立即处理涉及防汛排涝安全的有关问题。

  4.发布启动和解除防汛应急响应命令,视情下达闸门开启关闭指令;负责发布汛情涝情预警和应急救援信息。

  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防汛排涝日常工作。1.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提出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建议,具体组织实施防汛抢险工作,负责防汛抢险工作的通信联络和综合协调工作。

  1.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防汛排涝办事机构,并制定防汛排涝应急预案,负责各自管辖区域的防汛排涝抢险工作。2.市城管局参与指挥部应急抢险队伍的指挥、协调工作,指导防汛排涝及抢险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桥梁、路灯、环卫、园林、户外广告、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开启或关闭所负责的排水管网末端向外围排水闸门,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雨污水管网、泵站等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3.市水利局负责为指挥部提供城区河道水情和险情信息,指导督导各区水利部门做好城区马沟、塔河、黑河等外围河道管理疏浚工作。

  4.市气象局负责提供中心城区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负责提供中心城区实时雨情及灾害性天气实况等资料。

  5.市财政局负责将防汛工作及应急抢险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会同市指挥部办公室做好较大防汛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定重大汛情灾害后设施复建工程的资金使用管理专项预案。

  6.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造谣惑众、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盗窃和破坏防汛救灾物资、通讯线路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保障防汛工作正常开展;保障防汛排涝抢险车辆优先通行;及时进行交通管制(道路积水超过40厘米,立交隧道积水超过30厘米),防止城区立交涵洞、下穿隧道等处积水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110指挥中心负责市民报警的信息报告,调派相关警力先期救援。

  7.市住建委负责城区居民小区、城市房屋、地下车库、市管建设工程等设施的防汛排涝工作;参与指挥部应急抢险队伍的组建、指挥、协调工作;指导督导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住建部门做好防汛排涝工作。

  8.市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加固、险情处置、应急救援和积水排除,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

  9.市教育局负责市直教育学习管理机关防汛工作,指导督导各区教育学习管理机关做好防汛工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下达城区学校幼稚园停课指令;加强在校学生的防汛意识教育宣传,组织师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汛期暴雨洪水发生后组织学生安全转移。

  10.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款等工作;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11.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制定防汛医疗救护工作预案,及时安置、救护伤员,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确保无疫情发生。

  12.市工业与信息化委负责指导协助做好城区工厂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资储备和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指导协助城区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及善后工作;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汛期防汛通信工作。

  13.市沙澧河建管委负责景区内防汛排涝工作,确保景区内沿河泵站的正常用电。

  15.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汛期城区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指挥部,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相关依据,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16.市广播电视台根据指挥部的部署,安排有关雨情汛情、防汛预警等重要信息的播发;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

  18.市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排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重点是下穿隧道、立交、泵站的电力供应。

  1.根据市气象部门的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各级有关部门应加强防汛排涝自查,察觉缺陷及时整改和处理。指挥部不定期开展防汛排涝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的单位限期整改和处置。2.预案准备。完善《漯河市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抢险处置方案。

  3.组织准备。建立完整防汛排涝组织机构和应急队伍,落实防汛排涝责任人,开展防汛排涝应急演练和培训。各级有关部门应定期举行不一样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响应能力。培训以分级负责为原则,由各级有关部门自行组织。

  4.物资准备。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各级有关部门应储备必要的防汛排涝物资及相关设备和救生器材,建立完善辖区内企业和事业单位储备物资的协作、共享机制。

  漯河城区12小时内发生或有几率发生50毫米及以上降雨时,气象部门要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气象预警信息。各相关单位发现汛情时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汛情发生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内容。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汛情信息报告后,30分钟内向指挥部及市委、市政府报告。根据汛情发展与处置进展,及时续报应急信息。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的,根据真实的情况,由指挥部负责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按照暴雨降雨量,分为I级应急响应(红色)、Ⅱ级应急响应(橙色)、Ⅲ级应急响应(黄色)和Ⅳ级应急响应(蓝色)。

  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1小时降雨量将达70毫米以上;3小时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或1小时降雨量已达7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降雨量的多少,启动相应的I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指挥部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发布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指令,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1.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应急救援队伍现场紧急救援;协调驻军部队、武警官兵、社会力量开展救援;政府统一部署推迟上下班时间。

  2.由指挥部通知人防、媒体(广播、电视、网络)、通讯(移动、联通、电信)等相关单位,通过各自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4.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学校、幼儿园停课,检查学校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在校中小学生待确认安全后方可离校回家,或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

  5.闸门全部开启,泵站全力抽排;各责任单位对责任路段进行巡查排涝,对立交、涵洞、积水点等重点部位安排人员值守。

  6.指挥部根据已出现的积水情况指令采取强制抽排措施,对外围河道排水出口不畅的,由属地政府负责采取紧急开挖措施排除积水。

  7.低洼地区及公共场所紧急疏散并检查确认群众及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采取紧急措施防汛救灾;停止户外的集会、体育、娱乐、商业等活动,做好预防暴雨的各项工作。

  8.有地下车库(地下室)的商场、单位、居民小区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堵水和应急抽排工作,并告知车主和人员做好防范,避免造成车辆财产损失和危及人员安全。

  9.各级防汛部门和成员单位应将防汛排涝、抢险处置信息同步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时,指挥部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发布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指令。在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1.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应急救援队伍集合待命;政府统一部署调整上下班时间。

  2.由指挥部通知人防、媒体(广播、电视、网络)、通讯(移动、联通、电信)等相关单位,通过各自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3.公安交通指挥部门依据路况,在易积水路段实行交通调度引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4.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学校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暴雨应对工作,保证在校学生安全;年幼或路远的中小学生必须要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

  5.适时开启闸门、沿河泵站进行抽排;各责任单位对责任路段进行巡查排涝,对立交、涵洞、积水点等重点部位安排人员值守。

  6.指挥部根据区域积水情况指令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紧急抽排或局部开挖措施加速积水排放。

  7.低洼地区及公共场所紧急疏导群众安全撤离,切断室内电源;停止户外的集会、体育、娱乐、商业等活动,做好预防暴雨的各项工作。

  8.人员避免外出,户外人员就近躲避;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安全场所。

  10.各级防汛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将防汛排涝、抢险处置信息同步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时,指挥部发布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指令,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1.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应急救援队伍集合待命;市政府统一部署调整上下班时间。

  2.由指挥部通知人防、媒体(广播、电视、网络)、通讯(移动、联通、电信)等相关单位,通过各自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3.公安交通指挥部门依据路况,在易积水路段实行交通调度引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4.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学校、幼儿园学校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年幼或路远的中小学生必须要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

  5.适时开启闸门、沿河泵站进行抽排,各责任单位对责任路段进行巡查排涝,对立交、涵洞、积水点等重点部位有积水的安排人员值守;紧急抢险队伍集合待命,抢险机械物资装车到位,随时出动抢险。

  7.人员避免外出,做好防暴雨的准备工作。行人、车辆远离危险建筑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等),遇低洼积水应绕行,避免强行通过。

  8.各级防汛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将防汛排涝、抢险处置信息同步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时,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指令,由属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1.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暴雨防范的准备工作,确认救援设备及物资到位,紧急抢险队伍集合到位。

  2.由指挥部通知人防、媒体(广播、电视、网络)、通讯(移动、联通、电信)等相关单位,通过各自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4.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学校、幼儿园学校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置,必要时疏导中小学生安全回家。

  5.适时开启部分闸门、沿河泵站进行抽排,各责任单位对责任路段进行巡查排涝,对立交、涵洞、积水点等重点部位有积水的安排人员值守。

  6.检查用电线路和设施,低洼地区要重点检查,采取适当防范措施,对失修、老化而未按时换的线路和设施,应提前关闭电源。

  7.行人、车辆远离危险建筑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等),避开低洼路段行驶,注意接收后续天气预报预警信号。

  8.各级防汛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将防汛排涝、抢险处置信息同步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当暴雨预警等级发生明显的变化时,应根据汛情发展的新趋势、影响及危害程度,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1.当汛情灾害得到一定效果控制时,指挥部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终止。2.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回到正常状态的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开展灾后自救和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并报指挥部。

  1.出现汛情灾害后,指挥部应根据事件性质,迅速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2.指挥部应根据事件详细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应急处置措施,供市政府指挥决策参考。

  3.指挥部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4.处置防汛排涝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指挥部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5.应格外的重视抢险人员的安全,抢险人员进入现场前,应采取保护措施保证自身安全。应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药品、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和备用电源等,以备随时调用。

  出现洪涝灾害后,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逐步扩大。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热情参加应急处置,紧急状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等,全力投入应急抢险。

  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授权统一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形式最重要的包含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正常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1.通信保障由指挥部协调相关通信企业,保障防汛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信息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发布。

  按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城市防汛排涝抢险单位、负责人及各相关单位人员联络电话进行联络。

  1.重点区域和工程抢险保障。对重点区域或易出现危险的情况的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专项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状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应急队伍保障。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防汛抢险队伍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各区各部门按规定保证综合抢险队伍到位,预案规定的相关单位保证专业抢险队伍到位。

  3.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市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防汛排涝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维护市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物资保障。防汛排涝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储备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理应当按照要求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5.资金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7.电力保障。电力部门负责保障防汛排涝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社会动员保障。各级防汛排涝指挥机构应根据暴雨灾害发展的新趋势,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排涝工作。

  9.医疗卫生保障。各级卫生部门制订汛期医疗救护防疫工作预案,确保伤员及时救护,无疫情发生。

  1.建设城市防汛排涝指挥系统。建立完善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段地理和经济社会数据库,实现重点区域、重要防汛工程基础信息和经济社会信息的快速查询;建立完善预警信息管理和发布系统,实现预警信息、抢险救灾信息的即时发布与共享。2.建立防汛排涝专家库。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工程抢险、城市设施环境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专家咨询。

  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全方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

  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铁路、水利、通信、供气、供水、供热、供电、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各保险公司依照“援助优先、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灾后灾民生活救助由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妥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事权职能划分,各区各单位对所管区域进行清淤保洁,达到汛前管理标准。

  其它如疫情病情处理、污染物的清除、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充等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

  各区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防汛抢险宣传教育,组织制定应对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本部门的专业教材和应急手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要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应急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预案要求,各区和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每年至少举办2次培训。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排涝抢险工作中成绩非常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每年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针对防汛工作的每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城市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整改,以促进城市防汛应急工作的开展。

  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制订,经批准后实施,并定期对预案做评估,原则上三年内作相应修订。其他防汛相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制订各自防汛排涝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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