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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街古宅修旧如旧历史风貌原汁原味

发布时间:2024/02/01       来源:获奖项目

  沿着一条500米长的石板路前行,两边的古朴老店铺临街矗立,二层小楼上设骑楼花窗,颇具明清时期江南民居的风格。正街两旁屋檐相接,抬头只见“一线天”。走在窄窄的老街上,似乎正在穿越到历史深处。

  这是上榜了第六批历史背景和文化名村的高淳区漆桥古村落。长度500米左右的街巷中,明清店铺与汉代的古桥、宋代的古井等历史遗迹,共同堆叠出一个存在了2000多年古村落的历史肌理。乡村的传统建筑在农耕文明的发展史中散发出璀璨的光芒,如今保留下来的珍稀建筑则成为了当代人穿越历史的入口。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中,乡村传统建筑开始逐渐为更多人所关注。如何在保护和利用间取得平衡,让古建筑焕发新生机,留住文脉乡愁,成为了新时代的新课题。

  今年54岁的孔雪头熟练地把临街的16块门板一块块拆下来,往屋子里面搬。这是她每天上午九点多开门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来来地要搬十几趟。到了晚上,她再一块块地搬出来卡进槽口,结束一天的小卖部经营。

  这是一间漆桥老街典型的清代商铺建筑,面阔三间,占地有一百多平方米,两层木结构,下面是店铺上面做住宅。褐色的门板在风雨中剥落出一块块斑驳的木色,上面的纹路清晰可见,二楼的屋檐外挑,门楣雕有藤蔓样的纹饰。

  沿着漆桥老街行走,能够正常的看到同一风格的店铺沿街排列,形成一座长条形分布的建筑群。除此以外,村落里最古老的房屋遗存是两根元代的金丝楠木柱子,十分粗壮结实,目前已经被划为高淳区级文保单位。

  漆桥古村落历史悠远长久,古称“南陵”,自汉代平当为避王莽之乱,隐居此地,于南陵河构建木桥,方便行人来往,后施漆于桥,故称“漆桥”。漆桥自汉代起就是金陵古驿道的必经之处,是连接苏南、皖南的交通要道。清乾隆年间设漆桥镇,是高淳除淳溪、东坝之外的第三大镇,镇治所就在今天的漆桥村。

  作为周边重要的集市,漆桥村店铺林立,往来客商繁多、商贾云集。然而1977年后双高公路和宁望公路先后拓宽,水运停止,老街交通地位丧失。双漆公路一线开始形成了漆桥新镇区。而老街这边因为年久失修,老屋慢慢开始倾斜,有些甚至破败不堪。“那时候老房子不仅破旧,还没有通水电。”孔雪头回忆,每次用水就提着桶去老街的尽头挑水回来,每趟都要累出一身汗。

  漆桥街道老街办副主任孔祥华介绍,2011年以来,漆桥街道先后启动三轮老街修缮工程,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基本还原了过去的生活场景,保持着老街古朴的风貌。同时,考虑到这些民居的居住需要,还改善了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让老百姓看着舒服,住着也舒适。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李新建曾主持编制了《南京市漆桥历史背景和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他介绍,漆桥村三面环水的砚池状整体轮廓都保存完好,沿驿道延伸的鱼骨状街巷格局中保留了26条历史街巷、5处文物保护单位、29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大量的传统商业和民居建筑,在市镇发展史和民居建筑技术、艺术研究中具有一定的价值。

  截至目前,漆桥老街的90多户危旧房已修缮完毕,当地居民开着米糕店、饭店、臭豆腐店及编竹篾、羽毛扇等传统手艺店。今年政府还将继续推进保护修缮工作,为古村落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打下坚实基础。

  在保护规划中,看到对漆桥古村落的功能定位首先是以孔氏居民为主的农村宜居社区,这是最基本、最主要的功能。“历史背景和文化名村不同于一般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将物质遗存和居民及其传统生活形态进行整体保护。”

  青龙山下,青砖黛瓦、高墙深院,这是江宁区东山街道佘村明清代建筑群,颇具徽派建筑风格,享有“金陵古风第一村”的美誉,成为年轻人追捧的“网红”打卡地,吸引了无数游客前来打卡。

  这个小山村的历史可追溯到明朝。元末明初,数户佘氏居民就定居于此,因村边有青龙山,故曾名龙村,后因避讳更名为佘村。村里最吸引游客的是两座明清民宅,一座是潘家祠堂,另一座是潘氏住宅。

  据考证,顺治初年,巨商潘恒才耗时17年建成“九十九间半”,后被战火损毁,现存“六十六间”,即潘氏住宅。潘氏宗祠为民国10年(1921年)潘氏族人筹资修建,建筑既有徽派风格,又融入南京地方特色,端庄大气。二者均为三进穿堂式高墙深院,2006年6月二者作为佘村明清代建筑群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跟随导游走进这座潘氏住宅,发现与古代其他豪门富商的住宅不同,这里的院门都是小门,房屋坐北朝南,但院门“拐了个弯”朝向西南开,即便大门敞开也无法一眼看到院内别有洞天。“这家富商也是在战乱年代逃难而来,所建房屋非常低调,,目前一部分历史建筑已经挂牌,上面简要标明了建筑的年代和功能及特点,方便大众了解,增强保护意识。

  乡村的建筑特色保护下来了,下一步要如何利用?天津大学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冯骥才教授认为,传统村落要保持个性,不能变成经济利益的聚宝盆,“我们正面对如何管理好、保护好文化遗产的关键时刻。”

  业内人士指出,如何“活化”利用这些建筑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课题,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首先要从法律和法规上加强文物保护,依法打击拆除、损毁、占用、改建、盗窃、贩卖文物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采取文旅融合等方式,参与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提供对古建筑的保护支持。

  建筑是凝固的历史,记载了文明的发展历史。在乡村,古建筑则集中体现了传统乡民社会的自然观、历史观、人文观、时代观,在地方社会的民众心理和文化传承中有着独特的内涵。在乡村振兴进程中,保护好、利用好这些乡愁载体,才能更好地留住人们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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